这两天“王耳朵先生”的一篇《摩拜创始人套现15亿:你的同龄人,正在抛弃你》戳中了不少人的G点。
其实,在看到这篇文章之前,小白菜刚刚和朋友聊起过胡玮炜。小白菜的朋友这样对我说:
“唉,之前我们是好多年的同事,大家都是做记者出身,可是现在呢~~比不了了呀!”
小白菜朋友的这番话中,充满了羡慕和对自己的无奈。这也是“王耳朵先生”的这篇文章能戳中这么多人的一个原因。因为,这都是很多人内心一种情绪的真实体现。
摩拜创始人胡玮炜,这位80后美女的故事,无疑的励志的!
然而这样的一篇文章,却让多少人感叹他人的成功的同时,开始怀疑自己的奋斗?!
就像韩寒驳斥的那样,这篇文章贩卖的是“焦虑”。
韩寒:
“极其讨厌这种标题,这已经不光光是在贩卖焦虑,而是在制造恐慌;成功的定义绝不只是套现几亿十几亿;安于现状或不甘如此都是每个人自己的内心意愿,他人不可强加。”
“创业大多是挫折与失败,如果只是不想朝九晚五当员工,这个社会也有很多道路可以走,未必都要当老板。”
“如果看了那篇文章,心潮澎湃想要去抛弃其他同龄人,以这样的定力和心智,去开公司,估计也只能春夏秋冬,造福房东。”
无数的网友,也纷纷对开始发段子,开始回击这样的“被抛弃”!
小白菜我算是被抛弃的一份子了,我不敢以“假清高的”姿态说自己不曾想与“胡玮炜之流在一起”,毕竟谁不向往成功呢?!
但是,不管我们是否真的“被同龄人抛弃”,我们都不应该“抛弃自己”。
也许有人会说,又来一个卖毒鸡汤的!但是小白菜不想多争辩,我只表达我的观点。
其实生活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里,我们无时无刻都在被成功的案例所裹挟着、蹂躏着、催逼着,或是追赶、或是摔倒、或是倒下。
但无论你此刻是在办公室顶着油腻的脸加班;还是在地铁上踮着脚拼命守住这“立锥之地”;亦或是被领导骂的狗血临头之后,转脸与父母佯装开心的诉说自己如何如鱼得水的等待晋升……你都不改抛弃你自己。
我们可以被很多人抛弃,同龄人抛弃了你又算得了什么呢?而你自己是否动过抛弃自己的念头呢?
我不想兜售哪些所谓的成功,我们不抛弃自己不是为了不被他人抛弃!我们是要记住自己的追求。
你追求安逸舒适,那就不要强迫自己去“拼命追赶他人的脚步”;
你追求事业有成,那就不要放纵自己“游戏人生,日日农药”;
……
当下这个社会,最不缺的就是“焦虑”,最缺的就是“清晰的自我认知”,而你的焦虑也都来自于缺乏“自我认知”。“自无人知”并非“妄自菲薄”,而是阶段性的定位清晰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和属于自己的人生,不要强迫自己去成为别人或着那个人。最好当下自己最该做的,你说不定就能成别人羡慕的“那个人”!
房屋中介新规:中介费也许不用你交了?
喝完小白菜的这碗“白菜汤”,不管你是否同意,那都是你的事,不关我的事哦。毕竟我是一棵“佛系”小白菜!
今天的最后,小白菜还是要扯个正经话题——“房屋中介新规:中介费也许不用你交了”。今天小白菜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,也兴奋的点了进去,到底是怎么样的新规,我们先来看一下!
按新规,从4月15日开始,北京的二手房买卖双方将分别与中介签订合同。此次出台的新规对中介费由谁支付并没有明确要求,而是由交易当事人自行约定。但同时,按照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规定,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,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。因此,经纪机构分别与委托人签订出售与承购合同,无论经纪服务费用是由双方共同支付还是由其中一方支付,经纪机构都不能增加收费。
我们发现,在新规中,没有明确说明中介机构应该收取多少中介费,而是留由交易中协商。所以说,人家可不是说不收中介费,而是这个中介费不一定是收买卖双方哪一边的。但是,“羊毛出在羊身上”,无论收哪一边的,最后肯定都是买家承担。
还有,你要注意,如果你是买房人,中介费如果是卖房人出。那他一定会加到总房款里。这样的话,其实你不但没占便宜,还吃亏了!因为你的应税房款还高了,你不但要承担真实的中介费,还得多交税~~~
“绕过”中介交易还要交中介费吗?
值得注意的是,即使委托后没有最终与该中介达成交易,也可能要支付相应的中介费。
对于买房人而言,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。
已经放弃同时委托其它中介买房的权利(独家委托给某家中介),但在委托期限内却又通过其它中介买了房;
买房人拒绝与所委托中介介绍的卖房人签成交合同,但在委托期届满后约定时间内又与该卖房人自行成交;
买房人拒绝与委托中介介绍的卖房人签成合同,但在委托期届满后约定时间内又通过其它中介与该卖房人成交。
对于卖房人而言,以下几种情况也同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。
已经放弃委托其他中介卖该房屋的权利(独家委托给某家中介),但在委托期内又通过其他中介卖了该房屋;
已经放弃自行出售的权利,但在委托期限内又自行出售房屋;
已经拒绝与委托中介介绍的买房人签订成交合同,但在委托期限届满后约定时间内与该买房人自行成交。
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?
根据新规,如果买方或卖方所委托的中介方因隐瞒、虚构信息侵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,中介方面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,买方和卖方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。
但如果买方或卖方提供虚假的房屋情况和资料的,中介方也有权单方解除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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