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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5保险避坑指南丨这些产品买了也理赔不了

发布日期:2021-03-14 来源: 作者:admin字体:大
摘要:



大家好,我是保镖B sir。


看完今年两会的新闻,不少朋友心头一紧。


2021年红墙《工作报告》14次提及“保险”,连国家都放出信号:未来看病、养老不能光指望社保了,还得买份商业保险,自己保障自己。


那么,到如今,你还没买商业保险的原因是什么?


怕上当,怕真出事了,也赔不了——是很多人的担忧。


保镖B过去分享了许多“如何选对保险”的攻略,在315来临之际,今天想给大家分享一些“买保险时最容易遇到的坑”


01. 以为自己买了保险,其实没有?


入坑指数:★★★


2019年10月,客户汪先生在一间保险中介公司(代理多家保险公司产品的机构)购买了一份50万元的年金型寿险,承诺一年到期,收益率为8%,并且提供寿险理赔保障。


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,汪先生还弱弱庆幸,自己事先配置了寿险保障,即使遇到什么意外,家中老小还有保险金。再加上,工作也受到疫情影响,收益不如往年,指望这份寿险产品还能赚到一点点收益。


没想到的是,等到2020年9月,汪先生满心欢喜地向中介公司申请提款时,当时的销售人员已经联系不上,中介公司已经跑路。


这时候,汪先生和其他一些客户才知道,这间中介公司将“期缴变趸缴”,也就是将保险公司原本的期缴产品(分期缴纳保费)“改装”后,变成了一次性付完本金的“理财产品”。


这份“理财产品”正是汪先生购买的年金型寿险。事实上,这份产品根本不存在。


到期时,只见中介公司卷款跑路,恍然大悟的客户们早已血本无归。


保镖B建议:市场上的保险中介公司越来越多,中介公司的优势是能提供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选择,给出更加中立的保险产品建议。


但是,中介就像是淘宝平台,只是一个销售平台,客户还是要自己辨认店家的资质。因此,客户们在投保时还是要确认保险公司是否真实出售这份保险产品,可以在保险公司官网、银保监会网站进行查询。


另外,客户们还应该及时收妥保单,验证保单的真实性,勿相信保单“延迟发出”这类话。银保监会在2009年就出台了“见费出单”的制度,就是投保人的保费确认到了保险公司账上,保险公司就会正式出具保单。


查验保单的平台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“中国保险万事通”——这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公众号,大家只需绑定手机号码完成注册,然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了解自己名下的保单。


02.月交100块买了份100万的重疾险?


入坑指数:★★★★


70岁的朱奶奶,每月会亲自到银行领取退休金。久而久之,就和银行的客户经理混了脸熟。渐渐的,朱奶奶的儿子方强发现,母亲的退休金很少能足额领回家,常常被现场拿去买理财产品、基金、纸黄金等等。


方强想,这些产品还算收益稳定,母亲的退休金与其存着,还不如投资。因此,他也就没有多过问。


有一天,朱奶奶在晚餐上,一把抱着孙子,兴高采烈地说:“笑笑呀,奶奶给你买了份100万的保险,保大病的,以后咱万一生病了,都不要掏钱看病。但是你还是得好好吃饭,这样就不会生病了……”


方强听到这里,和妻子对视了一眼,连忙向朱奶奶问100万的保险是什么情况。朱奶奶只说,是银行客户经理推荐的,每个月自动扣款100块,可以买份集教育、医疗、大病于一身的保险。


方强第二天来到银行,查看朱奶奶的保单(详见以下表格),突然就明白了这100万是怎么来的。


大家也看懂了吧。


原来,朱奶奶购买的这份保险分为两部分,主险是为孙子配置的教育年金产品,每年保费5万元,是每年一次性扣款,朱奶奶可能“选择性遗忘” 了这部分费用。


心系孙子的朱奶奶,也许只记住了“每个月100块,孙子能享受100万意外、医疗保障”之类的话语。


但是实际上,这个100万保额是来自一份人身意外险,只针对意外引起的身故、伤残和医疗费用。


意外险的“意外”定义:1、外来原因指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,如失火、中毒。 2、非本意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,如洪水、高空坠物等。 3、突发的指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,来不及预防,如飞机坠毁等。


保镖B建议: 多数情况下,客户只有两个时刻明白自己到底买了什么——一个是买保险的当天,一个是需要理赔时。


建议大家可以每年作一个保单回顾,重新温习保单的保障范围,这样不仅可以了解自己买了什么,还可以了解自己还缺什么,能及时“补货”。


另外,上述朱奶奶的案例中,隔代投保(即祖父母给孙子投保)并不适用于所有保单,有些情况需要监护人签名才可以实行。保镖B也建议,买保险还是监护人亲自出马为好,通过家庭统一意见,再做决策。


03.下手太快,没做健康告知,保险白买了


入坑指数:★★★★


2017年5月,35岁的韩女士刚刚生完二胎。


因为是高龄产妇,加上平日工作熬夜多,从怀上二胎的后期,韩女士就出现了妊娠高血压、妊娠高血糖的症状。原本以为,生产结束后,这些症状就会消失,可是血糖是降下来了,血压还是偏高。但是她也没有太在意,心想自己才三十多岁,肯定不会有事。


在月子中心出院后,韩女士开始张罗给二宝买份保险。在保险代理人的推销下,她也给自己购买了一份百万医疗险。


投保过程中,韩女士为难地提起自己曾有过妊娠高血压和妊娠高血糖。当时这位保险代理人李小姐只是沉思了几秒,为了一天内把两份保险都签了,她劝韩女士不用在《健康告知》中提及这些,还安慰韩女士毕竟还年轻,血压高不会出什么事。


于是,韩女士听从了李小姐的建议,迅速签完了保单。


令人没想到的是,7个月后,韩女士因为带娃太劳累,腰椎间盘突出复发住院治疗,联系保险公司报销住院费,但却遭到拒赔。保险公司的理由是,韩女士在服用降压药,但是“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”。


韩女士感到很冤,自己明明向保险代理人提过自己患有高血压,为什么怪自己故意隐瞒呢?


可是,《健康告知》没有纪录,白纸黑字,说什么也是枉然。


保镖B建议:“投保前未如实告知”是很多客户被拒绝理赔的原因,多数问题是处在《健康告知》没填好、不会填、或者被忽悠了。


买健康类保险,大家务必要重视《健康告知》(详情请阅读往期文章:《买了保险,赔不了,全赖它!》)。建议投保前提前一段时间和保险代理人交代病史,以及投保成功后,如果回想起病史,还可以向保险公司补充申报。


另外,值得注意的是,遇到像韩女士这样的纠纷时,可以引用“两年不可抗辩条款”,也就是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,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;发生保险事故的,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。


简单说就是,只要保单生效达两年以上之后,即使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健康告知,保险公司仍要为其赔付。


不过,诚实投保,是客户和保险公司都应该遵守的首要原则。“两年不可抗辩条款”也需在这个前提下执行。


04.只给老人孩子买保险,自己交不起保费


入坑指数:★★★


郑女士是为职场精英,担任外贸公司的销售代理工作。在家里,她不仅是位尽责的母亲,也是一位孝顺的女儿。


朋友圈里水滴筹的求助帖看多了,这是让郑女士徒增焦虑。再加上保险代理人给她灌输“一病返贫”的故事,让她危机感更重了。


郑女士想着,房贷、车贷还有女儿的教育费用已经占用了大部分她和老公的收入,自己和老公就像汽水瓶的盖儿,被这些开销向前顶着喘不过气,稍有一点漏气,他们两就快绷不住了。


因此,她想确保家庭大本营的安定,这样自己就能安心奔事业。很快,2019年底,韩女士给女儿、自己的父母还有公公婆婆五个人配置了防癌险、百万医疗险、定期寿险等保险。等到保单签完,已经没有闲钱给自己和老公配置保险。


2020年新冠肺炎的爆发,导致郑女士的外贸业务停滞,公司连基本工资都发不出。捱到年底,保单续费短信发到郑女士手机时,她一下子懵了,几万块的保险费她都拿不出。


难道要放弃给家里人买的保险吗?如果放弃,郑女士面临上一年保费的损失;如果不放弃,郑女士和老公又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,甚至是精神压力。


令郑女士落入这样两难境地的不是上当受骗,而是保险观念的缺失。


保镖B建议:“自己还年轻,扛得住,没必要……”是许多中青年人不给自己买保险,只给老人、孩子买保险的借口。


殊不知,你好,他们才会更好。


因此在以家庭为单位配置保险时,建议大家“按需分配”,承担家庭经济责任越多的人,越应该获得更多保险保障。家庭经济支柱是最需要保险的对象。


写在最后


看完这些坑,你会发现,其实坑并不深,只是大家走得不仔细,很多坑是可以避免的。


避开这些坑,就能深入保险产品的大森林,选择正确的产品,为家人和自己建造安全的风险壁垒,保卫幸福。


-END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