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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单受益人法定惹的祸

发布日期:2015-05-23 来源:星空财富 作者:侯哥不姓孙字体:大
摘要:
身故受益人是否指定,决定了理赔的难易。指定受益人,则赔偿金是受益人无可争议的财产,可以避免家庭矛盾。


       王某于20135月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卡单式意外险,该卡单为网上激活产品,激活时无法指定身故受益人,故默认为法定。20138月王某与妻子田某自驾游时与大货车相撞,王某当场死亡,妻子田某多处骨折。王某有一独生子王小某,王某父亲已病故多年只剩一高龄母亲张老太太。按照《保险法》规定,如果身故受益人法定,则身故赔偿金应该由被保险人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平分,也就是说王某的身故受益金,应该由妻子田某、儿子王小某与母亲张老太太平分。由于张老太太年事已高,王某的死亡消息一直未敢告诉张老太太,所以也一直未申请理赔。张老太太于20143月不幸病故,王某还有三个姐姐,老太太的死亡证明等理赔所需材料由大姐保管,由于家庭矛盾一直不肯提供张老太太的相关资料,理赔事宜一直搁置。意外险理赔时效(寿险为5年、其余险种为2年)马上将到,如果再不办理理赔,则保险公司将不再履行赔偿义务。


案例分析:

       本案中的理赔金应该由田某、王小某、张老太太平分,即各获得1/3份额。张老太太病故,则其本应该继承的份额,将由张老太太的三个女儿、王小某(代位继承),即每人获得1/12的份额。

 

对策:

      经与保险公司协商,保险公司同意先将妻子田某、儿子王小某应该继承的各1/3份额先赔偿,至于张老太太那1/3份额则先搁置,如日后张老太太的三个女儿申请理赔,保险公司再履行赔偿义务。

 

案例启示:

      1、身故受益人是否指定,决定了理赔的难易。如果指定则受益人凭身份证就可以获得理赔金。虽然上述案例保险公司答应理赔,但后续的手续还是比较繁琐的,需要提供王某与其父亲的关系证明、王某父亲的死亡证明,王小某与王某的父子关系证明、王小某独生子女证明,田某与王某夫妻关系证明等。

      2、如指定受益人,则赔偿金是受益人无可争议的财产,可以避免家庭矛盾。

      另外,如果指定了受益人,则理赔金不用先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。如法定,则理赔金则需要先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后,剩余部分再继承。受益人指定的不同,对资产保全效果也有影响,感兴趣可以私信交流。

 

     注:以上是小编协助理赔的真实案例,目前理赔正在进行之中。